哪些情况必须选择剖宫产
introduction
哪些情况必须选择剖宫产?一般在孕妇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准妈妈们大多会选择顺产,但是不排除有一些其他的时间,只能选择剖腹产。下面让无锡百佳妇产医院专家具体介绍一下,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必须选择剖腹产手术。
哪些情况必须选择剖宫产?
1、胎儿窘迫
大部分的胎儿窘迫可通过胎儿监视器看到胎儿心跳不好,或是在超声波下显示胎儿血流有不良变化,如果经过医师紧急处理后仍未改善,则应该施行剖宫产迅速将胎儿取出,防止发生生命危险。
2、产程迟滞
产程迟滞是指产程延长,在产科学上有很明确的定义及分类。通常宫颈扩张的时间因人而异,但初产妇的宫颈扩张时间平均比经产妇长,需14~16小时,超过20小时称为产程迟滞。遇到这种情况的产妇辛苦,因为阵痛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,才不得已改为剖宫产,等于是产前阵痛和术后痛都必须经历,共痛了两次。<<<推荐阅读:剖腹产的价格是多少>>>
3、骨盆狭窄或胎头与骨盆腔不对称
产妇如果有骨盆结构上的异常,比如小儿麻痹患者、有骨盆骨折病史、身材过于娇小或侏儒症患者,由于骨盆出口异常无法让胎儿顺利通过,故应该采取剖宫产。
胎头与骨盆腔不对称是相对性的,也就是说即使产妇本身的骨盆腔无异常也不狭窄,但因为胎儿的头太大,无法顺利通过产道,也必须实行剖宫产。
4、胎位不正
初产妇胎位不正时,应以剖宫产为宜。一般而言,初产妇若在足月时已经确认胎位不正,可事先安排剖宫产的时间;但如果是阵痛开始后才发现胎位不正,可能要直接安排紧急手术。不过,若是属于臀位的胎位不正,并且产妇本身有阴道生产的意愿,仍然可以利用各种助产方法尝试,但臀位阴道分娩还是具有较高的危险性,因此要和主治医师讨论其优缺点才可实行。
5、多胞胎
如果产妇怀的是双胞胎,且胎儿胎位都是正常的,可以尝试自然生产,但若是三胞胎或更多胎的怀孕,建议优先考虑剖宫产。
无锡百佳妇产医院您值得信赖
专家推荐:杨幼易 主任医师(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
个人简介:曾任无锡市 妇幼保健院医教科主任及妇科肿瘤学科带头人,中华医学会无锡分会肿瘤学组副主任委员。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近30年,在组织抢救各类难产处置及困难剖宫产术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。曾在上海、香港等知名妇产科医院进修学习。发表论文近20余篇,获得市科技进步奖2项,省市级新技术引进奖3项。
主诊项目:擅长妇科肿瘤、外阴疾病、产科危急重、妇科疑难杂症的诊断和治疗,尤其在妇科恶性肿瘤手术、放疗、化疗等方面有独到之处。
专家提醒:一般顺产的产妇,分娩后,第二天自然可以下地行走。但是剖宫产妇,有的人害怕刀口疼,产后一周之内一动不动,这非常危险,容易患肺动脉检塞。所以为了健康,一定要适当的走动一下,避免的发生这种情况。若您还有什么疑问或有就医需要,请致电我院热线0510-89998888,或点击我院在线客服进行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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